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师发﹝2017﹞59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研究生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一)本校教师和党政干部;
(二)综合素质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有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选聘,教师和党政干部聘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届(四年),研究生聘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
三、选聘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
(三)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甘于奉献,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胜任学生日常思想教育、管理等事务;
(五)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工作时间有保证。教师兼职辅导员每周授课时间没有超过6课时,党政干部、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没有兼任其他工作。
四、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应聘报名(6月8日-6月15日)
1.应聘者根据各学院兼职辅导员需求情况,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应聘学院(可跨学院报名),详见附件1;
2.应聘者填写《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送交应聘学院。
(二)学院招聘(6月16日-6月22日)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专业负责人组成的选聘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学院要对照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均应参加考核),通过规范的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等额产生推荐名单,并将《安徽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于6月22日(周五)下午5时前报学工部。
(三)学校公示(6月25日-6月27日)
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统一公示审核通过的拟聘用名单。
(四)任职聘用(7月3日前)
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一式三份)(附件4),并于7月3日(周二)下午5时前向学工部报送一份备案。
五、工作要求与待遇
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师发﹝2017﹞59号文)执行。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婕,联系电话:5910098,
电子邮箱:asdxscjyk@163.com。
附件:1.2018年学院兼职辅导员需求一览表
2.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3. 2018年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
4.安徽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用协议书
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