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师发﹝2017﹞59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研究生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一)本校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
(二)综合素质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二)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工作实务。
(三)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等工作的能力。
(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工作时间有保证。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岁。教师兼职辅导员每周授课时间不超过6课时,管理人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没有兼任其他工作。
(六)有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选聘。
四、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应聘报名(6月5日-6月14日)
1.应聘者根据各学院兼职辅导员需求情况,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应聘学院(可跨学院报名),详见附件1;
2.应聘者填写《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送交应聘学院。
(二)学院招聘(6月15日-6月21日)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专业负责人组成的选聘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学院要对照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均应参加考核),通过规范的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等额产生推荐名单,并将《安徽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于6月21日(周五)下午5时前报学工部。
(三)学校公示(6月24日-6月26日)
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统一公示审核通过的拟聘用名单。
(四)任职聘用(7月1日前)
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一式三份)(附件4),并于7月1日(周一)下午5时前向学工部报送一份备案。
五、工作要求与待遇
(一)所带人数。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在100人左右,原则上不跨年级。学院全体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学生总人数的30%。
(二)聘用时间。专任教师、管理人员聘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届(四学年);研究生聘用时间原则上从研一开始,且聘期不少于两学年。学校对完成聘期工作且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聘书。
(三)管理与考核。兼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其工作职责、要求、管理以及培养培训等参照专职辅导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每年对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并与专职辅导员一并组织。各学院党委要根据兼职辅导员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等,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客观公正评价,并评定出考核等级。
(四)工作待遇。兼职辅导员的津贴从学校下达学院的年终津贴中支付,由聘用学院根据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考核结果等核定。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实际经济状况,给予兼职辅导员一定的生活补贴。无行政级别的兼职辅导员,任职期间享受与专职辅导员同等待遇的通讯补贴。学校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纳入研究生助管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与校研究生工作部签订助管岗位协议书,统一管理,享受研究生助管岗位待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免费提供统一住宿。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婕,联系电话:5910098,
电子邮箱:asdxscjyk@163.com。
附件:
1.2019年学院兼职辅导员需求一览表
2.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3.2019年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
4.安徽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用协议书
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5日
附件1:2019年学院兼职辅导员需求一览表.doc
附件2: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doc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用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