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关爱贫困学生,做好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学字〔2010〕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全校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信息
各单位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的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有特长需求的岗位若无合适的贫困生,可适当招聘非贫困生,但一般不得超过部门所设岗位数的30%,并报学生处备案。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上一学年无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学习努力,学有余力;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聘用时限
聘用期一年(2013年4月1日—2014年4月1日)。
五、招聘程序
1、学生报名。3月13日—3月20日,应聘学生如实填写《申请固定岗位勤工助学报名表》(附件2),由学院初审签署意见后,到有意向的设岗部门报名。设岗部门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并告知应聘学生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单位考核。3月21日—3月25日,设岗部门对申报学生进行考核,并将初选结果(附件3)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3、审核公示。3月26日—3月31日,学生工作处审核各设岗部门报送信息,并在校园网师大公告栏公布拟招聘学生名单,并将公示结果反馈各设岗部门;
4、签约上岗。4月1日,设岗部门与受聘学生签订协议(附件4),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并正式安排受聘学生上岗工作。
五、酬金标准及发放
按照每月工作40小时,每个岗位每月280元的标准计发酬金,设岗部门每月须对录用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根据实际工作表现确定发放金额,各设岗部门办理酬金发放时请携带《学生上岗工作记录》备学生工作处审核。所有酬金直接打入学生建行卡。
六、要求
1、勤工助学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动员、推荐工作,把好初审关。
2、各设岗部门按程序规范操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招聘工作。
特此通知。
附:1、2013年本科生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
2、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
3、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信息统计表
4、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2013年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doc
附件二:安徽师范大学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四: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