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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首届“辅导员论坛”(三)—谈大学生自杀问题的类型、成因、特点及处理

 

     6月6日上午,政法学院首届“辅导员论坛”(三)在学院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期谈论专题为“大学生自杀问题的类型、成因、特点及处理”,院党委副书记陈孔祥教授以及全体辅导员老师参加了论坛。本期论坛由2004级法学专业辅导员冀睿老师做专题发言,论坛由陈孔祥副书记主持。

    冀睿老师首先介绍了当代大学生自杀问题的现状,并从生理、个性、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具体分析了导致大学生自杀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了大学生自杀情况的基本类型,最后还提出了四点应对的对策和方法。专题发言结束后,辅导员老师就大学生自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最后,陈书记做了总结讲话,针对大学生自杀问题对辅导员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排查问题隐患,查找问题成因。如遗传也是导致大学生自杀问题产生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又如大学生自杀时间多发生在春季和秋季,尤其是在春夏之交,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此阶段的教育与管理。二是洞察自杀前兆,做到提前预防。对学习成绩比较差、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至今未就业、交往受挫、以及性格内向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三是要制定应对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如每年进行一次的心理健康测试,建立特别学生心理咨询档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进行心理普查,防止自杀惨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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