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 王琳)3月13日,法学院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签约、挂牌仪式在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康与法学院院长彭凤莲签署了合作协议,并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实践基地”、“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实习实践基地”揭牌。法学院党委书记马广见、教授委员会主任奚玮、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仪式。

会上,双方就校院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彭凤莲表示,合作协议的签署,确立了校院合作的有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发挥高校理论资源优势和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共同推进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对我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学术研究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孙康表示,要在审判实务方面与高校加强交流,借助高校资源优势,提升法官的素质能力。池州法院也将积极为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实践提供便利和帮助。在司法改革新形势下,基于双方的真实需求,合作共建一定能够落到实处。

根据协议,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法学院共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实践教基地”、“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实习实践地”。根据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团结协作、共同提高的原则,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理论研讨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新模式,促进共建合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