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征入伍的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男性,22周岁以内(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男性,24周岁以内(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大学生预征事项另行通知。
二、预征入伍流程
(一)网上报名
6月30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预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书》各2份(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二)学校初审
1、学费缴纳信息审核。预征者持《申请表》前往花津校区财务处综合科审核学费缴纳信息。
2、学院初审。学院审查预征者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在《登记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栏中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3、学校审查。预征者持《申请表》,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填写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贷款的同学携带贷款合同书)。
(三)确定预征对象
8月31日前,预征者到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体检、政审,合格者被确定为预征对象。批准入伍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放《入伍通知书》,并在《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后返还给预征对象本人。
(四)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8月31日前,在校生入伍的凭《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保留学籍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五)办理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8月31日前,预征者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交到学生处国防教育科。学校收到材料后,于12月份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次年3月前通过学生农行账号发放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