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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办理说明

    根据《关于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和报到补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函[2005]6号),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办理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调整改派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从毕业之日起),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三年。此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我省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2.报到地址因区划调整与原址不符的;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暂未落实就业单位,原籍的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同意接收的;
  4.与原单位解除动务关系后,落实新的就业单位的等。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下载地址:安徽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210.45.192.243/jyzd)→服务平台→学生就业手续办理→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办说明);
  2.申请人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填写盖章(改派申报表中培养学校意见一栏,仅师范生跨省就业、跨行业就业时需培养学校盖章,其余毕业生不需盖学校章);
  3、申请人持去原派遣单位的报到证原件、手续齐备的《调整改派申报表》、
身份证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4.申请人持新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再到新用人单位报到。
  三、相关信息
  1.办理时间:9:00--12:00,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教育厅窗口)
  3.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咨询电话:0551—62999737
  4.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553—5910408
    
    附件: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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