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立德树人

就业创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就业创业 > 正文

关于遴选第二批弋江区创意设计园创业孵化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学校与弋江区政府合作共建创意设计园,加大对同学们创业扶持力度,以解决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低成本生产和经营场所,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现就遴选第二批创业孵化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体

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或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

二、项目范围和限额

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和科技创新类项目优先入选,其他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较好、吸纳学生就业能力较强项目亦可申报等。第二批入选项目限额在9个左右。

三、项目类别和孵化周期

审查类项目:已注册公司的项目,可以直接提交相关材料参与项目入园资格遴选。

评审类项目:已在运行但未注册公司的项目,经评审后参加入园资格遴选,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项目优先遴选。

项目在园区孵化周期为3年。入园项目经考核合格且一年内注册公司的,协议时间可在上级政策允许下予以延长。

四、申请入园条件

(一)创业项目不得与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遵守创业园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二)企业负责人综合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校学生申报入园项目的,须学有余力,能完成正常学业。

(三)项目具有示范作用,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能配合学校做好创业教育实践工作;

(四)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配备有创业导师并能提供全程指导和咨询;

(五)项目有较好基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符合地方产业发展需要。

五、有关扶持政策

(一)创业载体补贴政策

1.自入驻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费用和办公场地费。

2.水电费按照入驻企业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比例计算,单个创业实体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年。

(二)人才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按照芜市发[2013]7号《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及芜政[2013]5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给予扶持补助。

(三)财税扶持政策

1.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200万元整,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贷款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政府给予风险投资。

2.个人创业或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在10万元—600万元以内的,按我市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3.首次创办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以下(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在享受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5年内前三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给予奖励;后2年减半奖励。

4.创业实体相关政策减免与资金补助,按芜湖市创业富民扶持政策执行。

六、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未注册公司的在校生或毕业生,需向学院提交《创意设计园(第二批)入驻孵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创业(商业)计划书》各1份。

已注册公司的在校生或毕业生,需向学院提交《创意设计园入驻孵化项目申请表》(附件2)、《企业经营情况说明》、《工商注册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

(二)学院推荐

学院对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填写推荐意见,并于201547日前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学校遴选

学校会同弋江区政府组织专家对申请入园孵化项目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910768 联系人:齐怀峰

附件:1.创意设计园(第二批)入驻孵化项目申请书

   2.创意设计园入驻孵化项目申请表

2015326

  附件1:创意设计园(第二批)入驻孵化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创意设计园入驻孵化项目申请表.doc

安徽省芜湖市花津南路安徽师范大学 邮编:241003 电话:591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