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父母双亡或人民法院宣布其父母失踪的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孤儿免学费申请表》,并递交如下证明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生源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有《孤儿证》者同时提供《孤儿证》复印件。
(二)学院初审。辅导员查阅学生档案、审查证明材料,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经学院初审后,报校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审批。学生工作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确定免学费孤儿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