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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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租房住宿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

  因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在校集体住宿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凡以考研、不适应集体生活等理由申请校外住宿的,一律不予审批。

二、审批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附医院证明,在家长陪同下向学院提出申请;

   学院当面告知学生及家长有关学生住宿规定、校外住宿的安全隐患和校外住宿期间的责任义务,在学生及其家长现场签署同意意见后,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学院须在做出同意决定后的一周内,将《审批表》报校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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