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立德树人

思想教育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思想教育 > 正文

安徽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程序

  专职辅导员选聘程序如下(参照2015年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类别岗位。
  2.资格审查。学校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初选。相关学院在对应类别的应聘者中进行初选,上报学校选聘工作领导组,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4.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拟参加笔试人选信息。
  5.资格验证。考生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 到学校现场验证。“五证一书”:(1)身份证;(2)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3)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院系盖章的按时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4)院系盖章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5)中共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预备党员须明确转正时间);(6)就业协议书。
  6.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7.心理健康测量。学校组织参加笔试人选进行心理健康测量。
  8.面试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实践考察人选。
  9.体检。学校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
  10.实践考核。学校安排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到相关学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学生工作实践。学校领导组对考察人选实践情况进行集中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11.公示。学校通过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12.签约与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聘用人员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安徽省芜湖市花津南路安徽师范大学 邮编:241003 电话:591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