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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届庄严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庄严奖助学金由安徽芜湖庄严基金会捐资设立,旨在通过奖励和资助的方式,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激励获奖受助学生勤奋学习,励志成才。为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时间

每年10月份。

三、评审范围

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四、评审名额及奖助金额

奖助总金额为每年2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1.庄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0人,3000/人,合计3万元。

2.庄严助学金,每学年评选60人,2000/人,合计12万元。

3.庄严专项资助金,每学年2万元用于资助社会实践团队,2万元救助发生突发变故学生,1万元帮扶创新创业团队,合计5万元。

五、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上学年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富有爱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4.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进取心;

5.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6.申请同学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获批庄奖学金和助学金,但可以按要求申请获批庄严专项资助金。

(二)具体条件

1.庄严奖学金参评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2)上学年必修课程考试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

4)综合测评名次位于本班级前15%;

5)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院级“十佳大学生”、院“自强之星”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

2.庄严助学金参评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各年级本科生;

2)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

3)上学年所修必修课程考试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庄严专项资助金参评学生或团队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受庄严奖助学生为主体,以开展爱心支教、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团队;

2)学生个人或家庭发生突发变故,无力维持正常学习、生活;

3)创新创业团队。

六、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班级推荐,经班委会评议,辅导员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庄严奖助学金审批表》或《安徽师范大学庄严专项资助金申报书》(一式二份)。

2.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班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汇总初审,严格把关。在确保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初步确定获奖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3.安徽师范大学庄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办公室汇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获奖受助学生(团队)名单,报芜湖庄严基金会终审,并校学生工作处备案后召开安徽师范大学庄严奖助学金颁发大会。

七、奖助学金发放

1.安徽师范大学庄严奖助学金及专项资助金,由安徽芜湖庄严基金会提供,每学期发放一次。

2.安徽芜湖庄严基金会专项资助金据实审批发放,如当年资助金额不能满足实际批准发放需求,基金会将酌情追加补充资金。

八、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安徽师范大学庄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其它

1.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庄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合作时间三年。

 

    

                              

                                 201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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