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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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儒林助学金评审办法

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芜湖儒林图书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安徽师范大学设立“儒林助学金”。为做好“儒林助学金”评审工作,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时间:每年11月份。

三、评审范围:

学校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四、资助名额及金额:资助总名额为50名,总金额为100000元。其中:

1.文学院25名,每人2000元;

2.其他学院25名,每人2000元。

五、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做贡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4.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各门课程成绩在60分以上。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儒林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学院初评。学院召开会议,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如在一周内无异议,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学校评定。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确定受助名单。

七、受助学生管理

(一)“儒林助学金”受助学生可优先获得在儒林书业集团开展教育实习的机会,优秀者可优先获得在儒林书业集团就业并与优秀企业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八、组织领导

学校设立儒林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工作处。

九、本办法由校儒林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经学校印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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