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本科生寝室民主生活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学工部〔2015〕13号
(2015年11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同学们建立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学校决定着力推进寝室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的重要阵地。寝室民主生活会是以寝室成员为主体,以创建文明有礼、诚信友爱、健康向上的寝室关系为目标,以交流思想、学习、生活等为主要内容,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方式的寝室民主制度。寝室民主生活会对于解决寝室矛盾,增进同学感情,营造和谐氛围,促进共同成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意义。制度化的寝室民主生活会将成为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实现“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和具有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
学校将寝室民主生活会纳入到大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按照主题性、民主性、全员性、全程性总体要求开展,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一)主题性。寝室民主生活会要紧紧围绕主题召开,避免形式化、庸俗化、溢美化,不能开成学习会、总结会、漫谈会和表扬会等。
(二)民主性。寝室民主生活会要发扬民主,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同学们红红脸、出出汗,消除误解,增进情感,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全员性。寝室民主生活会以寝室为单位,参加人员为全体寝室成员,让每位寝室成员都能充分沟通和表达意见。
(四)全程性。寝室民主生活会贯穿大学四年,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寝室长召集召开。
三、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内容。会议议题应围绕寝室安全防范、文明创建、校风学风、人际关系、校规校纪、生活习惯、感恩奉献等内容开展。
(二)基本原则。寝室民主生活会坚持正面引导、坚持科学有序的原则进行,在辅导员指导下、由寝室长负责主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增进感情的目的。
四、会议流程
(一)会前准备
1.确定议题。寝室长要根据近期寝室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学校和学院提出的相关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征求意见。议题确定后,寝室长要广泛征求寝室成员的意见,并提前一周将确定的会议时间、地点、主题等情况报告辅导员。
3.会前交流。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全体成员要根据议题,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会前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交流,交换意见。
(二)召开会议
4.会议主持。寝室民主生活会原则上由寝室长召集和主持,如遇特殊情况,经报辅导员同意后,可由寝室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要指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附件1)。
5.开展批评。与会人员围绕议题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存在的问题查找不足,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6.形成共识。针对会议上提出来的意见、建议以及问题,主持人进行简要归纳总结,明确处理意见,形成共识。
(三)会后落实
7.寝室成员应针对民主生活会上听取的意见共同完善寝室事务和自我改正错误。
8.及时反馈。会议主持人在会后一周内向辅导员报告会议和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并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9.辅导员要做好相关督促和指导工作,及时跟踪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五、试点和全面实施工作
(一)试点工作(2015年11月-12月)
学校于11月下旬开展试点工作,遴选相关学院,分年级、分专业开展寝室民主生活会的试点。学校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寝室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
(二)全面实施(2016年3月)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全面实施寝室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过程指导、检查和督促,将寝室民主生活制度落到实处。学校将寝室民主生活会实施情况纳入到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各学院要在每年6月份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
附件:寝室民主生活会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