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教思政厅[2009]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毕业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毕业生教育活动,帮助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熟悉就业政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成才观、择业观和职业价值观,增强服务国家与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促进毕业生健康发展,实现毕业生顺利毕业。
二、教育内容及实施
(一)就业创业政策教育
1.就业政策宣传教育
实施单位:各学院
协办单位:学生处
具体要求:举办专题讲座,利用就业信息网、橱窗、展板等媒介进行就业形势与政策宣传教育,以帮助毕业生认清当前就业形势,了解、掌握和用好相关就业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积极动员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锻炼成长,建功立业。
2.创业政策宣传教育
主办单位:学生处
实施单位:各学院
协办单位:校团委
具体要求:举办创业专题讲座,利用就业信息网站(页)、宣传橱窗、展板等媒介,进行创业政策宣传教育,帮助毕业生了解创业政策,培养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和创业技能,提高创业能力和水平,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3.就业典型引领教育
实施单位:各学院
协办单位:学生处
具体要求:邀请成功校友来我校开展就业专题讲座、举办论坛等,通过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教育引导毕业生投身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4.创业典型示范教育
主办单位:校团委
具体要求:邀请优秀毕业生创业典型人物来校作现身说法,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创业经验,营造创业氛围,帮助毕业生增强创业信心和勇气,培养毕业生创业素质和技能。
5.能力提升专题报告
实施单位:学生处
协办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邀请各行各业知名专家来我校开展就业能力提升专题讲座,通过专题报告会,了解求职择业相关知识,提升毕业生就业技能,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个性化指导与教育
6.“双困”毕业生帮扶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落实就业困难、经济困难毕业生(简称“双困生”)帮扶政策措施,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双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注他们的诉求,动员力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7.特殊群体毕业生帮扶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分类建立身体残疾、少数民族和女性等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档案,采取“一对一”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帮扶措施,实施就业援助,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
8.考研毕业生指导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做好考研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指导和辅导工作,提供个性化学习、生活服务,保证毕业生考研报考率、达线率和录取率。
(四)推动基层计划项目
9.选调生、大学生村官
实施单位:各学院
协办单位:组织部、学生处
具体要求:宣传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供优质周到服务,严格选拔标准和操作程序,保证优秀毕业生脱颖而出。
10.特岗计划、预征入伍和“三支一扶”
实施单位:各学院
协办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
具体要求: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毕业生预征入伍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相关项目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工作,严格选拔标准与程序,落实好相关就业政策。
11.西部计划
主办单位:校团委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工作,严格选拔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并为参选西部志愿者同学提供应有的帮助和服务。
(五)身心健康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主办单位:学生处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全面了解毕业生心理状况,帮助毕业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多渠道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帮助毕业生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决心,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等不良心理反应,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
13.身体健康教育
主办单位:校医院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开展毕业体检,举办身体健康知识讲座,加强身体锻炼,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外出求职注意饮食卫生与安全,增强适应能力和生活技能。
(六)安全法制教育
14.安全知识教育
主办单位:保卫处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要认真做好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组织毕业生学习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引导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对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辨别能力,增强毕业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15.网络信息安全教育
主办单位:信息管理中心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大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选择安全系数高的专业招聘网站,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子简历资料信息,防止泄露个人信息引起的安全隐患,学会识别网络求职陷阱,帮助学生树立网上求职安全防范意识。
(七)校规校纪教育
16.明确离校要求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各学院要带领广大毕业生学习《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生文明离校若干规定》,明确文明离校各项要求,要教育毕业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以合格大学生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17.严肃离校纪律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严禁毕业生在离校前发生聚餐酗酒、损坏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闹事、乱涂乱画、乱扔杂物等违纪行为,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炊具或违规电器、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以及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在宿舍区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等。对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和参与者要按规定从严从快查处,直至取消派遣资格,暂缓转递档案,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
18.严格请销假制度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毕业生如因求职、面试或其他原因确需离校外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要与外出学生保持联系畅通,准确掌握外出学生的即时去向,对于未经请假而擅自离校的学生要予以严肃处理。
(八)诚信与感恩教育
19.诚信教育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开展“诚信为人、诚信就业、诚信履职”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自觉把诚信融入到就业签约、贷款还贷以及今后的工作、生活与事业发展中。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要加强还款诚信教育,督促其按时还贷,进一步完善对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和贷后跟踪管理。
20.感恩教育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开展“毕业思源,立业思进”主题教育,引导毕业生学会感激父母、感念恩师、感谢朋友,强化毕业生感恩意识、责任意识、自尊意识和自立意识。
(九)文明离校教育
21.积极开展主题活动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召开以毕业生平安、文明、愉快、有序离校为主题的班会,教育毕业生认真开展好“五个一”主题活动,即“过好最后一次党团组织生活、组织好最后一次班级活动、上好最后一堂课、开好最后一次班会、整理好最后一次内务”,大力营造“今天我以师大为荣、明天我为师大争光”的良好氛围。
22.组织专业特色活动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组织毕业生开展“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活动,倡导毕业生以文明健康的方式告别母校。号召毕业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三个留下”,即“为母校留下完美印象、为低年级同学留下学习榜样、为自己留下美好回忆”。
23.开展毕业生话别活动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提倡学院党政领导、任课教师、非毕业班学生参与到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中来,走入毕业班宿舍,开展联谊会、话别会、临别赠言、谢师晚会等,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
24.策划“梦想接力”系列活动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开展学习、考研、求职等系列交流活动,为低年级同学树立身边可敬、可亲、可学的榜样,激励低年级同学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25.举办毕业典礼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毕业生典礼要开得隆重、庄严、热烈,要让毕业生深受教育、终身难忘,充分发挥典礼仪式的育人作用。事前要制订毕业生典礼方案(时间、地点、参加人、主持人、发言人和要求等),事后要做好宣传和总结,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
(十)离校“一站式”服务
主办单位:办公室、学生处等
实施单位:各学院
具体要求:设立毕业生离校服务站,为毕业生办理各种离校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鉴定、毕业生材料归档、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及时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行李托运、档案转递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和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校毕业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领导组。
2.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院团委书记(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毕业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毕业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是大学阶段学生教育的关键环节,相关部门和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毕业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细化方案,分类指导。各学院要根据学院和专业特点,制定学院毕业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活动细化方案,注重对毕业生进行分类指导强化就业援助,做到毕业生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统一。
3.及时总结,固化成果。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活动总结,就业工作考评时,学校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评指标,固化教育成果,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