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两家金融机构办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工作,经商省开行和省农信社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组织在校生做好2011年贷款网上申请工作
为方便在校生的贷款申请、做好贷款申请人数的预测工作,各高校要组织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在6月底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网址:www.csls.cdb.com.cn)。对于首次申请的在校生,要给予政策辅导和帮助。
2、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根据国开行新的规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校资助部门登录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www.gbms.cdb.com.cn),在“毕业生贷款确认”功能中导出贷款毕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校资助部门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3、延期还款的办理
4、提前还款的办理
二、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及时出具《生源地证明》
对于在校生首次申请贷款,要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附件1),并给予指导帮助。对已经获得贷款,且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在新学年续放贷款的在校学生,学校也要及时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等材料,并提醒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手续。
今年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10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3、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4、提前还款的办理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