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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6年度安徽师范大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招聘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应届生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8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须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专科医院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630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5429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学历学位

专业

聘用方式

需求人数

其他要求

学生工作处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心理学类专业;

硕士及以上: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人事代理

2

1.须具有本科学历学位;

2.本岗位招男性1人、女性1人。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hr.ahnu.edu.cn/zp.html报名时间截止到202651318时,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请将以下支撑材料原件依序扫描合成1PDF文档(不超过10MB),在报名系统简历附件模块上传(须完整上传岗位规定的全部支撑材料,材料不全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提醒补报未要求材料无需提供。

支撑材料目录:

1.本人身份证,需正反面;

2.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生提供);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历届生提供);

5.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6.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没有接到考核通知的应聘者,不逐一回复。

(三)考核工作。招聘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中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的掌握和应用能力等。

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见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另行通知(见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四)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8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凡与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栏”逐一填写清楚。

2.本次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5910017

3.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涉及资格条件、岗位情况等咨询学生工作处陈老师,0553-3937079,其他事宜咨询人事处倪老师,0553-5910066

特此公告。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26429

安徽省芜湖市花津南路安徽师范大学 邮编:241003 电话:591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