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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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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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

                                     2018年7月3日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莲邦助学金评审办法

 

为关爱因父母或本人发生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他们在校期间的经济困难,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从莲邦助学基金中每年拨付38万元整,设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为做好助学金的评审,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时间

每年9至11月份。

三、评审范围

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文学院本科生已获该基金定向资助,不在本助学金资助范围)。

四、资助名额及金额

2000元/人,190人,共计38万元。

五、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建设事业做贡献;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四)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或学生本人身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

(五)评审年度内获得其他社会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同时参评本助学金。

六、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查,并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基金会拨款并召开助学金颁发仪式暨受助学生座谈会。

七、受助学生管理

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定期向捐赠单位提交成长汇报,并做好受助学生成才情况等信息统计与分析。学校在贫困学子社团(自强社)内成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自强小组,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八、组织领导

学校设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10年,由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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