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
2018年7月3日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莲邦助学金评审办法
为关爱因父母或本人发生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他们在校期间的经济困难,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从莲邦助学基金中每年拨付38万元整,设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为做好助学金的评审,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时间
每年9至11月份。
三、评审范围
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文学院本科生已获该基金定向资助,不在本助学金资助范围)。
四、资助名额及金额
2000元/人,190人,共计38万元。
五、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建设事业做贡献;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四)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或学生本人身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
(五)评审年度内获得其他社会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同时参评本助学金。
六、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查,并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基金会拨款并召开助学金颁发仪式暨受助学生座谈会。
七、受助学生管理
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定期向捐赠单位提交成长汇报,并做好受助学生成才情况等信息统计与分析。学校在贫困学子社团(自强社)内成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自强小组,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八、组织领导
学校设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10年,由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莲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