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内容涉及学生相关信息及其在校期间的经历,是学生档案中一项重要材料。现就2019届本科毕业生填写《登记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填写。4月19日前,花津校区各学院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工作处328室学生管理科、赭山校区各学院至学生食堂四楼学团办公室领取《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在填写前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表,字迹清晰端正,无错别字,无任何涂改。“辅导员意见”栏,须由辅导员本人详实填写个性化意见。
二、审核盖章。5月27日前,学院按照填写要求对《登记表》填写内容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学院意见”栏盖学院行政公章。“学校意见”集中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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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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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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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周一)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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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地旅、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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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28室学生管理科(审核)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21室秘书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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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周二)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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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环工、教科、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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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周三)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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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生科、数统、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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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周四)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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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社、美术、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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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周五)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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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文学、化材、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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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归档。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和归档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分别及时提交《登记表》至招生就业处档案室(一份)、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一份)归档。
联 系 人:王亚男 联系电话:5910091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