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利用晚自习时间集中学习,鼓励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引导和解决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起在一年级学生中加强晚间自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18级学生
二、工作安排
原则上每周日至周四第11-13节课,以专业为单位集中安排晚间自习活动。各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统筹和组织好学生的晚间自习活动,形式上可以是课程辅导、答疑、读书报告、学习交流、专业主题班会等活动。各学院需于3月22日下班前将晚间自习活动安排情况(附件一)报教务处教务科。
三、监督检查
教务处和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晚间自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总和通报。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学习需求,在晚间自习活动中充分发挥学院教师和辅导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营造环境,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钻研精神,切实提高学生晚间自习活动的成效。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0日
晚间教学活动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