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省教育厅委托的高校资助育人试点工作,完善我校资助育人质量体系,扎实开展分类资助育人工作,提升贫困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分校院两级在贫困生中实施“苔花”资助育人工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等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重点是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等级在校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实施阶段:2019年3月至11月
(二)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0日前
三、主要内容
(一)开办“苔花”励志培训班。学校结合贫困生个性化需求,编写并出版校本教材,分期开办“苔花”励志培训班(首期开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班采用理论培训和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和分组讨论相结合、集中上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励志自强、感恩奉献、诚实守信、生涯规划、人际交往、心理健康和创新创业等教育。
(二)选树励志典型。学校举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学生年度颁奖典礼等活动,选树、宣传贫困学子励志典型。
(三)推进“双扶”项目。学校继续设立“双扶”资助育人项目,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等。各学院创造条件,鼓励和帮助贫困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志愿服务活动等。
(四)帮扶特殊群体。各学院要重点对学习、生活、就业、心理等存在问题的贫困生进行跟踪帮扶,尤其对有创新创业意愿的贫困生开展“一对一”扶持,做到一生一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苔花”资助育人工程是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探索的重要举措,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手段。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策划学院所负责的工作,并组织实施,做到帮扶对象全覆盖。
(二)认真总结,固化成果。各学院要及时宣传与总结“苔花”资助育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12月10日(周二)前报送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苔花”资助育人工程实施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联系人:项家春
联系电话:0553-5910089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