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立德树人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及时调整贫困生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动态化管理,贯彻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校学字〔2017〕17号)要求,请各学院对本科贫困生名单进行调整。已被认定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若发生好转,学院应做出终止认定,未认定学生家庭若发生突发变故导致经济困难,应予以补充认定。调整认定的程序和条件参照《关于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18〕20号)进行。请各学院将调整结果(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于3月20日(周三)下午五点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贫困生名单无调整。

联系人:项家春

联系电话:0553-5910089

特此通知。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8日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细表.xls

安徽省芜湖市花津南路安徽师范大学 邮编:241003 电话:591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