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学生安全纪律观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风险。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本科学生试行宿舍晚点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名时间
每日23:00(周五、周六23:30)前后进行。
二、点名方式
采取辅导员点名、学生干部轮值点名、手机易班签到点名等方式进行,辅导员每月至少1次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晚点名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宿舍晚点名是加强辅导员对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状态掌握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学院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晚点名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
(二)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宿舍晚点名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要制定学生晚点名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各班级要通过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召开主题班会等举措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落实晚点名工作。
(三)严格管理,及时处置。在晚点名中发现学生擅自离校、晚归不归等违纪行为,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送学生工作处。对失联的学生,辅导员要立即向学院和学生处报告,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宿舍晚点名工作将分别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工作考核中,学生处将不定期随机抽查,并进行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