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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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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第五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发挥朋辈心理育人力量,进一步加强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推深做实护航工作,学校决定开展优秀心理委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任心理委员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能够及时了解掌握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效配合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3.能够主动承担和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活动,有效护航班级同学心理健康。

4.积极参与校院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接受学校相关业务培训并通过考核。

5.热心为同学服务,品行优良,作风正派,学习勤奋,身心健康。无违纪或挂科情况。

6.担任班级心理委员一学年及以上截止2025年10月满一学年即可)。

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各班心理委员对照参评条件,自愿申请,并填写《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二)学院初评推荐。各学院根据申报材料和评分表遴选1名“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推荐参加学校复评。

(三)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优秀心理委员

工作要求

(一)公开公正评选。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推荐候选人。要对申请人的真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学院430日之,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417办公室(联系方式见后)报送材料包括:

1.《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

2.《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材料表》1份,并按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三)做好典型宣传。评选结束后,学院可利用各类媒体对获奖心理委员进行适当地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表彰奖励

1.学校对最终成绩排名前的优秀心理委员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根据最终结果择优推荐心理委员参加“全国心理委员”论坛交流学习


联系人:岳潇雨

联系电话:5910096

电子邮箱:xljkjy200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

2.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材料表

3.优秀心理委员评选评分表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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