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心理健康委员”评分标准,评分低于60分不予获评,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遴选、学校初评、现场汇报等环节,拟授予法学院胡之瑶等9名同学为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心理健康委员”。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学院 |
年级 |
专业 |
姓名 |
法学院 |
2019级 |
卓越司法 |
胡之瑶 |
历史学院 |
2018级 |
历史学 |
余龙飞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18级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沈敏达 |
教育科学学院 |
2018级 |
教育技术 |
李绮华 |
文学院 |
2018级 |
汉语言文学(非师范) |
杨溢冲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019级 |
新闻学 |
孙羽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2019级 |
化学(师范) |
邵孟玉 |
外国语学院 |
2018级 |
英语(非师范) |
王程程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8级 |
财务管理 |
桂晨 |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日—6月7日。在此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任何异议及疑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工作处。电话:5910097;邮箱:xljkjy2006@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