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缓解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困难,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形成良好劳动习惯,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校学字〔2020〕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在各学院和学生学习、生活直接相关的部门设置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学生工作助理等勤工助学岗位共计600个,其中各学院40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在学生学习、生活直接相关的部门200个。
二、招聘对象
原则上为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
2.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相应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身体和身心条件;
4.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5.学有余力,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勤工助学的关系。
四、聘用时限
2021年5月—12月(7、8月除外)
五、招聘方式
学校利用“智慧思政平台”,启动线上勤工助学招聘,具体方式如下:
1.配置管理权限(4月9日前)。拟申请设岗的单位确定一位负责老师,并将负责老师姓名、工号发到学生处资助中心金捷老师行政办公系统“待办事宜”。学校将为设岗单位负责老师分配勤工助学管理系统权限。
2.发布岗位(4月16日前)。设岗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岗位数,负责老师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智慧思政平台”在“勤工助学-发布岗位”中提交拟设岗位。学校根据勤工助学经费情况和各单位申报情况确定各单位岗位数,并向学生发布。
3.岗位招聘(4月23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智慧思政平台”在“勤工助学-岗位报名”中提交申请。经设岗单位和学校审核后,正式上岗。
六、酬金标准及发放
按照每月工作40小时,每个岗位500元/月的标准计发酬金。设岗单位每月在“智慧思政平台”“勤工助学-岗位考核”中进行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酬金。
七、工作要求
1.勤工助学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推荐工作,把好初审关。
2.各设岗单位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招聘工作,学生上岗后,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与培训,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成才。
3.各设岗单位和指导教师要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典型选树、志愿服务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自立自强、感恩诚信、奉献社会等方面的教育。
联 系 人:金 捷
联系电话:0553-5910089
特此通知。
附件:各学院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名额分配表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