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管理办法(试行)》(学工部〔2019〕8号),现将专职辅导员申报承担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报名的辅导员应符合学工部〔2019〕8号文(附件1)的相关要求。
二、日程安排
1、12月24日—26日,有意向的专职辅导员填写申请表(附件2),学院进行初审;
2、12月26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个人申请表、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asdxscjyk@163.com;
3、学工部审核后,将材料提交至相关学院和部门,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思想教育科:5910098。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管理办法(试行)》
2.《安徽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申请表》
3.《安徽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工部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