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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选拔大学生空军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二○一三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我校2013年度空军飞行学员选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收范围

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即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和本科二年级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即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男性,未婚。

音体美特长生不在招飞范围。

(二)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2KG以上;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以上(报名时可参考E字表为0.9以上),未做过激光角膜矫正手术;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色觉:无色盲、色弱。体征:无纹身、刺字。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报名的学生须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四年级本科生需入学当年经省招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且毕业时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校生应为入学当年经省招办本科第一、二批次统一录取,并已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主课及格。

二、报名和初选工作安排

)预选报名

11月19日前,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报名,认真审查报名者学业和现实表现情况,如实填写《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及体检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19日下午16:00之前报送纸质版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赭山校区办公室,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发办公系统),联系人齐怀峰,联系电话3869465。

)上站初检

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在芜湖市设立初检站,初检时间为11月20日下午-21日上午,地点在芜湖市第十二中学重点检查身体条件。空军招飞部门不收检测费。

中站复选

   通过上站初检的同学,还要接收空军的进一步挑选,时间为2013年2月至5月,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一般在省会城市)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下站定选。

     大学生招飞定选时间为2013年5月下旬,均在空军招飞局检测基地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学院要以对祖国、军队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年度空军招飞宣传发动工作,按照空军招飞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学院要将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相关政策、待遇宣传到位,动员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加选拔。尤其要做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班学生的动员工作,指导他们协调好研究生入学考试、就业求职、招飞体检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及体检表.xls 

 附件2.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宣传资料.doc

     

二〇一年十一月十三

安徽省芜湖市花津南路安徽师范大学 邮编:241003 电话:591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