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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连续五年荣获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近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发文表彰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校被授予“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这是我校连续第五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学校始终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严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精心谋划,全力推进。明晰了以生为本、质量为先、市场主导、服务至上的就业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构建毕业生就业保障、教育、市场、援助、跟踪等五大服务体系,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构建保障体系,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和绩效考核三个到位,初步形成了全员参与就业的工作格局;二是构建教育体系,整合就业指导课、素质拓展和实践培训三个课堂,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不断提升;三是构建市场体系,依托校园招聘、就业基地和网络服务三个平台,实施“百千万”工程、基地一体化工程和信息化工程;四是构建帮扶体系,关爱“双困”生、女大学生和创业学生三类群体,为困难生就业和学生创业创造条件;五是构建跟踪体系,联动择业前、签约后和毕业后三个阶段,定期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和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调研。我校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93%,考研录取率达到24%。学校是全省四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之一。

据悉,“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是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授予普通高校就业工作的最高荣誉。荣誉凝聚着学校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悉心关怀,是校院就业工作者和师生员工克服困难、勤奋工作的结果。当前,全校正进一步致力于就业工作大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学工处  汪贻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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