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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会

10月8日上午,学校在花津校区文典楼A1113会议室召开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任永主持评审会,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团委等单位负责人,教师代表张季谦、赵冰,学生代表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宋安琪、2020级通信工程专业吴佳怡参加了评审会。

评审会上,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项家春汇报了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初审情况。与会人员对照评选条件,逐项审核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拟上报人选的推荐资格,一致同意推荐马雯雯等42名学生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徐淑贞等948名学生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将按规定在校园网主页公示后上报省主管部门。会上还讨论通过了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孤儿免学费、贫困生认定等初审结果以及国家助学金分配方案。任永指出,国家奖助学金是体现教育公平的民生工程,是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政策,做到评审公平、公正、公开。他希望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发挥资助育人的价值导向,引导获奖受助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专门召开工作培训会并成立材料审查小组,加班加点对全校材料进行了双工审查。今年,我校共推荐42名品学兼优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948名品学兼优贫困学生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6136名贫困生将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462名师范专业毕业生获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36名同学享受免学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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