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欢忠,男,中共党员,法学院2019级卓越司法专业本科生,校第十四届“自强之星”荣誉称号获得者。
积极进步,坚定信念
他出身农村家庭,但贫困的生活,艰苦的成长经历锤炼了他自强、自立的精神,让他倍加珍惜大学生活。思想上,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大一时期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大三期间顺利成为一名中共党员。他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努力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以一名优秀的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刻苦努力,踏实认真
学习上,他刻苦学习,踏实认真,善于学习和汲取新知识,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连续两年班级综测排名第一,被推免至南京师范大学攻读研究生。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等,在专业课的学习之余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此外,他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比如在我的青春励志成长故事主题征文比赛中获三等奖。
他对科研具有浓厚的兴趣,在校期间参与一项国家社科课题,主持一项省级课题和两项校级课题。“板凳甘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在老师的指导下,主笔完成三篇论文,现已在《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相关文章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天津市法律逻辑研究会等单位表彰。在“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全国论坛中荣获二等奖;“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全国征文比赛中荣获二等奖;“韬达杯”首届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征文大赛获优秀奖、第三届天津法律逻辑论坛获二等奖等。
躬行实践,用心服务
工作上,他曾担任青年法学社综合部部长,主持开展各项活动20余场,严格遵守学校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老师和学长学姐工作,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践方面,他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活动,利用课余时间,多次参与校内法治宣讲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12.4国家宪法日赴芜湖奥韵康城社区进行普法宣讲,为居民们传播法律知识。2021年在校内搬迁宿舍过程中,他积极主动申请成为一名志愿者,为同学们搬运行李,在活动中奉献自己,温暖他人。在学院搬迁校区过程中,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他第一时间提交了志愿申请,协助老师进行搬迁活动并为同学们提供帮助。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他申请担任家乡疫情防控的志愿者,协助村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等。在志愿活动经历中,他切实感受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身也在不断成长和提升,并得到了精神和心灵上的满足。用实际行动传递爱心与希望,以此来回馈社会,提升自我价值。
“青年人要励志,立鸿鹄志,做奋斗者”,他在四年的大学时光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人,他拥有一种乐观自信、昂扬向上的气质,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将个人梦想融入到新时代新征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