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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励志榜样:学校评选产生第十三届大学生“自强之星”

4月28日午,校第十“自强之星”评审会在花津校区行政楼第二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陆林,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评审会由学生工作处处长邵登辉主持。

评审会上,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项家春汇报了第十届“自强之星”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18个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依次汇报了候选人在逆境中奋斗、在苦难中拼搏的感人故事。他们有与病魔抗争,自强不息励志女孩”;有自幼残疾、屡遭变故却不畏风雨的“自强男孩”;有与祖母相依为命,感恩奉献,回报社会的“最美志愿者”;有受党和国家资助政策感召,投身红色故事宣讲的党史宣讲员”;……经学院互评和评审委员会评议,产生了校第十“自强之星”及其提名奖,学校近期将发文表彰。陆林指出贫困学子用行动诠释了自立与自强精神,令人感动。他希望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关心关爱贫困学子成长广泛宣传“自强之星”的事迹,努力实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教育效果,为党和国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据悉,自2010年以来,“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已开展十二届,成为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先后选树“自强之星”137名,其中2名同学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9名同学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5名同学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近年来,在贫困学子典型的示范引领下,我校贫困学子在就业率、毕业率、升学率、奖学金获奖率、入党率、竞赛获奖率、参加志愿服务时长等方面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有效地促进了贫困学子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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